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3月,国家正式将深圳前海开发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发建设前海,是国家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三十周年的历史结点上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一.政策优惠

 

1】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两个要求:(1)、在前海注册的企业,

               (2)、《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企业。

2】可获取跨境人民币贷款,贷款利率3%-4%之间。

      申请跨境贷款利率低,利率大约3%-4%,与国内传统贷款6%的利率相比有3个点的利差。跨境贷款不得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不得购买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非自用房产。 

3】前海的现代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4】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税负15%部份可申请财政返还。

5】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获取前海综合试点项目扶持资金(300-5000万不等

6】为外国籍人才、港澳台人才、海外华侨和留学归国人才在前海的就业、生活以及出入境等提供便        利。

7】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对办公场所的建设、租赁、装修、项目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等费用补贴。

8】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可以在前海的国际学校就读。

咨询电话:13590310180(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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